法律顾问团
2020-07-27 10:36 回复
可以。
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交易双方签署对帐单、还款协议,或者一方出具收货单、借据、欠条等手续只能证实双方权利义务产生。
此时权利尚未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然不能计算,更谈不上两年之后就不能主张权利。
但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或者明示拒绝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以防诉讼时效超过。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