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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房子有什么麻烦

在*子 海南-陵水 房产纠纷 2020-07-2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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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08:46 回复

    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最大的弊端就是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国有出让性质的房子在转让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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