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10:15 回复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没钱还,成了欠债人脱口而出的托辞。
法律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分期还款债务人需要和债权人好好协商,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按时履行到期债务。
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署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