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8 12:07 回复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
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