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9 10:32 回复
一、审查是否为公房出售:公有住房原来是属于单位所有的,在进行“房改”之后拿出来买卖的,有些单位对于房屋还是有优先收购权的。
所以,大家如果是购买的公房的话一定要卖方出具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此外,大家还要注意查看二手房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出售的房屋。
二、审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人;
三、审查房屋是否已出租: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承租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审查房屋是否已经设有抵押权,如果是已经设立了抵押,那么房屋的转移必须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
四、审查房屋质量;
五、审查相关费用的单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