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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规定:如遇合同未到期某一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的,要向对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两个月劳动报酬的违约金。及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可解除劳动合同。
是不是代表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的,也需要支付违约金?

高*们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3-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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