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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丶*丶 新疆-铁门关 建筑工程 2020-07-0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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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5 09:49 回复

    1、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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