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07:23 回复
可以的,夫妻以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另外,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由上可知,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