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11:32 回复
当然是可以的,房产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权利人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
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出现后,房屋权利人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
变更登记所针对的事项是房屋的客观事项发生改变而进行的登记。
当房屋因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权利人应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行为。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是实现债权的担保要式登记行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