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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约定是否要付利息

小*予 台湾-高雄 债权债务 2020-07-31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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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31 07:28 回复

    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又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从催告之日的第二天开始,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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