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08:36 回复
大人给孩子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孩子接受“红包”后,“红包”的所有权归于孩子。
作为法定监护人,家长有权管理或是使用孩子的压岁钱,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管理或是使用须是出于有利于孩子合法权益的目的,
而不是将压岁钱拿来购买奢侈品供自己使用,否则就涉嫌侵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若是孩子的父亲在担任监护人时,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损害孩子的利益,
并且孩子与其继续生活将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是诉讼的方式,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请求。
使用孩子压岁钱购买奢侈品,这一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孩子权益为由变更法定监护人,还需要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