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05 07:35 回复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当夫妻一方没有收入、缺乏生活来源,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
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一方可向法院单独提起扶养费的诉讼,
该诉讼符合诉的独立构成要件,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置条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