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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开始通知居家办公,恢复时间未通知。期间一直保持居家办公状态,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在线工作,与同事和客户进行工作互动(以保留会议时长、工作日志、沟通日志等)。直至4月18日,被公司告知4月份的薪资减半发放,并且同时扣除剩余年假,与公司同事交流发现该决定未经过与员工的协商,为公司单方面决定,并未以正式邮件告知,仅通过在线会议口头通知(保留录音文件)。现想咨询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了防疫隔离期间的规定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梁*L 上海 法律顾问 2022-04-2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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