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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
2020-07-02 09:21 回复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
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