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司小一年没有发放工资,但是公司领导每个月私人会发一笔生活费,刚开始说的是借的,发放的时候也没有写工资的备注,这笔钱应该不算公司给的吧,仲裁的时候公司还能有其他的赔偿吗,然后去年新续签的合同,新加了一项现金股权分红,按服务工作年限,年终工作绩效评定,待公司股权分红基金到账后可支付,工作服务期钱员工离职,现金股权赠予金额按员工已实际为公司服务的年份总数计算,我已经有三年多的工作年限,请问这些仲裁的时候赔偿款和这个现金股权都能给吗,还是说只能给工资,谢谢!
素*海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5-11 11:45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