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债权债务 2020-08-27 14:12
视频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修改对第二十六条民间借贷利息的上限作出了一个修改原规定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现在修改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8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0规定对此作出了修改,大幅度调低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作为标准和上限,如果以20207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这与原《规定》中24%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差距很大。这一修改,降低了民间借贷资金成本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从长远看,对于在规范基础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疾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李保杰律师

山东恒安盛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