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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约定交付定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0-11-1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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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位张先生咨询说,他在一个多月前与别人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约定对方在五日内向他支付20万元的定金,作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但对方迟迟不予支付定金,也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问能不能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至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对方未支付定金,双方的定金合同并未成立和生效,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也并未订立。因此,张先生既不能向对方主张定金合同的违约责任,也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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