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媒体报道一则新闻:张某某因强奸被判刑10年,后觉得量刑过重而提起上诉,不料结果却被加判二年而被改判十二年。这是怎么回事呢?不是说好的“上诉不加刑”的吗?今天罗律师来为你解说原因。上诉不加刑,是有前提的,也即只有被告一方对量刑不服上诉,检察机关没有对量刑部分提起抗诉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上诉不加刑”的量刑审判原则。也就是说当检察机关也对原审量刑部分认为过轻而提起了抗诉,即使被告对量刑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也可以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变原刑期而加重被告的刑期。另外,“上诉不加刑”也是不适用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一审法院量刑过轻,而与此为由发回原审重审。则原一审法院重审该案时,也会改变原较低的刑罚量刑而重新加重判处被告刑期。您理解了“上诉不加刑”吗?需要律师帮助,请找罗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