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保管人侵吞遗产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1-06-22 14:21 标签: 保管人 侵吞 遗产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张洁律师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