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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损害赔偿 2021-06-23 08:38 标签: 名称权 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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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权利是比较多的,人格权是最为重要的权利之一,人格权的权利包括姓生命健康权、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等,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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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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