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依法享有该车库产权,且不违反用地性质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无权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业主依法享有该车库产权,且不违反用地性质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无权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分情况,合法分包就不违法,如果转让给不具有资质的主体就违法。转包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是违法的。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因此,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单位如果不依法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