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保险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但在不违章的情况下,保险车辆装载的货物,在行驶过程中撞伤行人或损坏他人财产,可按第三者责任赔偿。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车辆有明显故障因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