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 处理程序和方法:1、登记来访情况。 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 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 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 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 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