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赔偿。
根据法律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因家庭暴力而请求赔偿的,一般是在离婚时期提出。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并且在离婚协议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的一年内,都可以提出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