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经济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经济帮助。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低、或者无住所还需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等,因此有困难的一方可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提供帮助。例如,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要求另一方提供房子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经济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经济帮助。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低、或者无住所还需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等,因此有困难的一方可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提供帮助。例如,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要求另一方提供房子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生活确有困难一方比如依靠个人财产,或者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请求有条件的另一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 经济帮助具有特定的条件,在经济帮助没有实现时,该项财产不属于受帮助一方的遗产,所以,经济帮助又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当受帮助者死亡时,经济帮助即消灭,不存在将经济帮助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因此,经济帮助权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不能要求继承。
离婚时女方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实行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妻子在家庭中照顾老人、孩子、甚至为丈夫工作付出较多义务时,可以在离婚时要求经济补偿。民法典生效后,如果男方对婚姻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补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