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