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1.级别管辖: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