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一户一车位。
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车位的规定是:
(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