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中共中央领导和管理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3、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政法委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熟悉政法相关知识。
法律依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 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