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电话录音可以当证据,但是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对案件实事进行认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我国八大证据种类之一,是可以当做证据使用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但是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如果仅有电话录音,是很难作为定案依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七十一条 视听资料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