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和净身出户没有直接关系,离婚后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产经营、家庭开支或双方都有意思表示认可、追认的债务。双方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只对彼此有效,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他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另外,当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归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