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法让对方净身出户。法律并不会支持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意味着对一方为家庭所做的贡献的否定,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一方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法院不会支持,除非对方自己愿意净身出户。如果对方有过错,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无法让对方净身出户。法律并不会支持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意味着对一方为家庭所做的贡献的否定,这显然是有失公平的,一方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的,法院不会支持,除非对方自己愿意净身出户。如果对方有过错,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能自愿达成协议的,一般按协议处理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自愿净身出户”,是不违法的,应当允许。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分割协议,需要法院裁决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较为复杂。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能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过错,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没有法定“净身出户”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情形: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应当根据以下内容写: 1、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双方应当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4、夫妻一方愿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 5、存在共同债务的,应当达成清偿协议,共同偿还。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与普通的离婚协议书的区别就在于一方表明自己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第二,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 第三,协议书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第四,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