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报备流程如下:
1.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双方达成租赁协议后,先签订好租赁合同,列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租赁期限、租金等,同时租赁双方签字。
2.准备资料
签好合同后,准备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出租方准备好房产证等资料。
3.递交资料
携带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去租赁地的出租屋管理中心递交资料。
4.审核资料
出租屋管理中心收到资料后,会检查资料的真实性还有地址的合法性,有的也会去租赁地查看消防等。
5.缴纳税金
资料受理后,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金。租赁税有的是房东交,有的房东会让租客交,这个需要双方协商好。
6.领取备案登记表
缴纳税金后,就可以领取备案登记表了。领取备案登记表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就办好了。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