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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投标的单位是否可以投诉

法律顾问 2021-12-08 13:49 标签: 未参加投标 单位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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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的单位以前参与投标,出现违规问题,被限制投标,进入了黑名单,此时就不是投标单位,则不能去投诉。

如果自己的单位以前参与投标,从未出现过违规问题,从未被限制投标,从未进入黑名单,身份为潜在投标人,此时想投标却被排斥或被限制,则可以投诉。

另外,虽然自己单位不是投标单位,但却是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单位,则可以投诉。

当然,投诉也是有条件的。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进一步解释,一是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对何谓重大违法记录进行了解释,即“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有较大数额罚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在一定期限内都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或“信用中国”上都可查询,在此名单内的供应商,在1-3年内也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这两个名单都可在“信用中国”进行查询。

《政府采购法》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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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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