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公司名称,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核准通过,收到名称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
4、提交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
《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