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这样处理: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向银行贷款或者进行其他事项时,有权依法将自己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