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证要去市级人民政府办理。政府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定点,除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立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间和屠宰设备;
(二)有依法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三)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四)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一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定点,除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设立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间和屠宰设备; (二)有依法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三)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四)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