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最高限额是一百一十万两千元,死亡补偿费是十万元,治疗费是一万元、两千元的车辆损失、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在一万元以下的和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超过限额的,商业险进行理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第17条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是:最高限额是一百一十万两千元,死亡补偿费是十万元,治疗费是一万元、两千元的车辆损失、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在一万元以下的和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超过限额的,商业险进行理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第17条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方全责需要负起所有的损失,所以对于车主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一般保险公司都是从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对车主进行理赔。具体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这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间接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另外如果造成车主受伤的,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依情况而定,如果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不需要赔偿;如果造成了他人人身伤害,则需要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被车撞了应该找对方索赔,对方会找保险公司来处理,给你的损失定价,然后对方拿你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对方,需要到公安部门开具事故证明,自己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仅赔七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