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在读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这个助学金现行标准,依据2019年6月28日,财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文件中有明确: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法律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 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