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匿名,将用人单位匿名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不会受理。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投诉案件必须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故匿名投诉基本不会被受理。投诉的主体必须是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劳动者。由于投诉人是相关劳动者本人,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其个人权益,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无法为投诉人隐藏姓名等信息,并不适用举报制度为举报人保密的规则。如果张三冒用李四的名义进行投诉,可能会给李四带来不必要麻烦或者纠纷。所以,投诉人需要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填写、递交投诉文书,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以供核查是否为劳动者本人。如果劳动者本人因病等情况无法亲自投诉,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律师等代为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