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包括: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无需贴花。
6.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无需贴花。
7.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8.会计、审计合同,无需贴花。
9.工程监理合同,无需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