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需要了解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在被刑事拘留时,仅仅具有了犯罪的嫌疑,并不是一拘留就一定构成犯罪。因此,家属应当积极应对。
第二,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也就是刑事拘留的原因,同时还应保留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到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第三,应当立即与刑事专项服务律师取得联系,进行法律咨询,必要时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