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告诉你的疫情期间不抓人?照你这么说,疫情期间就等于是犯罪者的天堂了?国家处于无秩序状态了?当然你如果发现某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该抓人不抓人,肯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完全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千万不要说出这样耸人听闻的话。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