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注销社保局是认可的。
双重户口不会同时注销当事人的两个户口,而是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