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回的可能,需要受害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重视甚至国际司法协作。这是因为诈骗者往往将自己隐藏很深,不宜追踪到。特别是近些年出现的网络诈骗犯罪,借助于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诈骗行为已经从传统的接触式转变为非接触式,呈现出明显的技术化、产业化、链条化、跨区域化特征,给调查取证、案件侦破带来较大困难,也就增加了追回损失的难度。作为受害人,要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详细的破案信息,尽快抓到犯罪分子,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没有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警惕不断变换花样的网络骗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