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主同意是不能补办户口本的。如果非户主本人亲自办理的,必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才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户口补办具体程序: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2.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3.然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先去填写一张户口本补办的申请表,然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审查合格之后,然后会给你出示一张单子,你进行签字确认即可的。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领取补办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