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对这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处罚。实践中,民事起诉状写的案件情况与事实不符,作为被告可以进行答辩驳斥原告的不实主张,同时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及举证进行裁判,支持原告的诉求或者支持被告的答辩意见,并不会因为一方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而认定为虚假陈述从而实施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