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打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打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派出所拖着不处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与派出所办案人员沟通协调。去派出所,跟具体办案人员咨询案件不处理的原因,加强跟他们的沟通协调,并提出请求他们尽快处理案件的要求。 2.找派出所所长反馈情况。如果办案人员不处理,首先找派出所所长反应情况,了解原因,并提出要求。 3.网上投诉。如果与派出所多次沟通后,任不处理,可以在政府网站、公安局网站等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4.到上级县(区)公安局信访办反应情况。可以到派出所的上级管理机构,公安局信访办反应情况,将派出所不作为的事实和证据向公安局说明,请求他们要求派出所秉公处理。 5.向人民政府或者纪委投诉。到人民政府信访办或者纪委投诉派出所,把事实经过和原委如实的向他们反应。
派出所已经定案抓不到人,应当发出通缉令或者网上通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派出所报案记录保存一般有两种保存方式,一种是报案记录是用电脑保存,在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另一种是民警手写的110出警登记,如果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报案可以去公安局,也可以去派出所。但小的案件、尤其是仅涉及辖区治安管理的案件一般是去派出所报案,直接去公安局报案也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