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证据,注意需要携带原始载体一并出具。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转账记录、重要对话等作为证据应当同时携带手机作为原始载体。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问题,则可以通过双方各自所持有的微信聊天记录,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删除篡改关键内容的情况,据此作出事实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