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反担保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成立反担保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成立教唆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对教唆行为人以间接正犯(实行犯)论处。(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是示意性的动作。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